今天忽想起中學三年級的一篇考試作文,題目是《我最喜愛的一本書》。
範本文章,一定是說說書中的大網、作者、為何喜歡,等等。然而,當時的題目一下便觸動了我,因為我在兩天前才與一向中文科成績驕人的哥哥討論過這個問題。
於是,我在文章內寫,曾經和哥哥說我非常喜歡這本叫做《慈禧前傳》的書,是一本高陽的作品,用小說形式寫歷史,引人入勝。提到慈禧,大家都會想起她晚年的專橫跋扈,但不是太多人會深究葉赫那拉氏與愛新覺羅氏的世仇關係。初入宮的少女慈禧曾經失寵,高陽細膩地描寫了深宮的鈎心鬥角,以及這位強勢女子如何從寂寂無名的貴人一步步大權獨攬。這些,對初看歷史小說的我來說,無比吸引。
然而,當時正在大學的哥哥告訴我,小說的類型很廣,即使就歷史小說而言,不要只沉迷大女人(因為我的確正在看武則天、楊貴妃⋯⋯),其他的類別,如武俠、懸疑等,好書多不勝數;世界名著與翻譯作品,有其重要意義;真實的天文地理社會書,也有引發思潮而並不沉悶的......
最後,我在為文章作結時寫道,就這樣,我最喜愛的一本書,又變成了我「不需要」最喜愛的一本書,我學會了珍惜每一個在書香氣息間尋寶的機會。
哥哥說:「你就像一個很少到海灘的人,只走了幾步,拾到幾片貝殻,便驚為天人。其實,不用急,多走幾圈,你會發現這個海灘根本沒有盡頭。漂亮的貝殼,要多少便有多少。」
我這一篇文章,令我在中期考試的中文作文有史以來第一次不合格,被老師判為「離題」,整體排名大跌。記得她還在班上和我說,即使我的文筆有多好,沒有把書本寫成主角,她必須扣分。
也許我這人就是小氣,到今天還是概嘆港式教育制度默守成規。為什麼以《我最喜愛的一本書》為題,就必須只寫一本書,不能是一個討論題材、不能從中引伸到愛書的情懷、不能作一個我不再只喜歡一本書的結論?
雖然我已經沒有原稿,但我還是很喜歡記憶中這一篇文章,因為我在寫的過程,記錄了兄長曾經如何地啟發了少年的我。他帶著還沒到十五歲的我,步入了令人不眠不休的金庸世界,迷上了浪漫情詩精靈席慕蓉,同時真心喜歡上文字......
我依然相信,創作,只要我手寫我心,不需要自設框架。何況,天下之大,書海之浩瀚,愛書又豈只一本,何「最」之有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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