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7年8月22日 星期二

人生To-Do-List



我有一位外籍同事兼前輩,五十來歲,大情大性,是辦公室中眾人的開心果。有一次在閒聊分享,他提到,因為生日在十二月底,於是每年在聖誕節都會到同一個地方渡假。放假的主要目的,是更新自己的「人生To-do-list」:一張他從二十五歲開始寫給自己的清單。

別誤會,這並非new year resolution,不是人生目標,不需要遠大使命,也沒有什麼壓力。這只是一張「想做的事」,提醒一下自己在繁忙工作與沈重的生活負擔之間,別忘了我們有一部份的人生角色,就只需要面對自己。

然後,我開始學習寫自己的清單,結果一寫就停不下來。有的事情很遙遠,大事如「學單車」(唉!難度很高!)、「出版小說」、「去絲綢之路」、「去蒙古騎馬」...... 也有些可以隨時行動,小事如「寫一封信給我助養的孩子」、「請半天假看一本書」、「每星期做一次運動」、「做一個美味蘋果批」......

一年後,不想再做的事情可以刪去,新想到的可以加入,沒有壓力、沒有死線、一切隨心。雖然簡單,但「人生To-do-list」的作用很大,令人很容易感覺充實,而且不讓時間白白溜走。

就這樣,我定下了一個又一個的行山試點、我請假與孩子們單獨拍拖、更在三十來歲才學會了游泳,享受在水底的寧靜。今年,我還要找時間去大澳行虎山、去元朗吃煎餃、去葵芳吃冷麵、或者留在家𥚃練一首琴譜、填一頁顏色...... 

有時候,要快樂不求人,做喜歡做的事,並不怎樣奢侈

沒有留言:

張貼留言